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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。自民國八十三年起作為執業律師迄今。曾任臺北市中正區、大安區、北投區、萬華區之法律服務律師;勵馨基金會、現代婦女基金會、新女性聯合會、新北市家暴中心之律師;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律師及審查委員;教育部性平委員、臺北市教育局性平委員、小聯會性平總召;臺北律師公會第二十七屆理事等。
「傷」的存在,目的不是要哀哼度日,而是要「醫治」。愛自己,其實是勇敢承認受傷,正視受傷情形,回到創造心靈的主那裏...
「律師,我一直為別人而活,但到了四十歲,我要斷捨離,要為自己而活,幫我順利離婚吧!」
在跟一對婚姻需要急救的夫妻一起吃飯,在飯桌上幾乎都是單向式的互動,兩人沒有其他所謂的婚姻大地雷,但怎麼就走到無話可說地步,最後甚至分房,完全變成室友...
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,他是我們的幫助、我們的盾牌。我們的心因他歡樂,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。耶和華啊!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,向我們施慈愛。 -詩篇33:20-22
我們的心等候耶和華,他是我們的幫助、我們的盾牌。我們的心因他歡樂,因為我們倚靠他的聖名。耶和華啊!求你照著我們所仰望你的,向我們施慈愛。
-詩篇33:20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