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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代理孕母」的議題再度引發討論,日前(27),國民健康署召開「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」公聽會。對此,基督徒當如何反思?(圖 / shutterstock)

生兒育女靠「代孕」一直是亞洲社會的敏感議題。

 

「不孕」是不好的事嗎?人類想繁衍後代的權利該被重視,而孩子的「人權」又在哪裡呢?

 

代理孕母合法化的爭議已持續將近30年,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日前(27)於下午召開「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」公聽會,期集結許多不同聲音共同探討。而身為基督徒,該如何看待此議題?

興望法律事務所負責人葉光洲律師,本身也是基督徒,開宗明義點出:「其實,代理孕母奴隸制度很像,人一但權利慾望強大,再加上科技進步,認為人可以自行滿足無所不能的慾望,肉弱強食、強勢強權的一方,就會去統治、去奴役其他人,來滿足自我,歷世歷代都是這樣。」

 

神設計人類繁衍的初衷,是否已被人類永無止境的慾望破壞?

回到神的創造,萬物有秩有序運行,必須有「相對限制」,因而,聖經中充滿不同的人,從舊約到新約所記載的人事物,都是神所允許的。

 

葉光洲拋問:「假設不孕,是人認定的壞事,是否來自人的慾望?又或可能是神的美意呢?如同耶穌來到瞎眼、癱子面前,指明這些情形,不是人犯了罪,乃是為讓神的榮耀顯得完全。」

 

世代環境變更,醫療、生化科技的進步,使得人類社會已大不同。甚至在法律制度上,大法官已做出重大改變:一男一女彼此結合保障人類繁衍的婚姻制度與定義,於2017年重新定義為「多元婚姻」,男男、女女,及之後更多種結合方式均可成為「婚姻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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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基督徒當反思,代理孕母擬合法化恐衍生出,未來出生的孩子們,在健康問題、人倫、輩份、婚姻的人權保障將如何依循?(圖 / shutterstock)

而,「代理孕母」不是單一的議題。

 

「多元婚姻下,如何透過人工、科技與法律來創造下一代,俗稱『代理孕母』的立法,也正是人工生殖法要修法的關鍵內容,(此)更該關注社會將可能衍生出的問題。」葉光洲提醒。

 

多元婚姻主體再度高舉自我人權滿足的大旗,認為透過親情(如:親人代孕)或金錢(如:購買精卵、代理孕母),應使代理孕母合法化,以解決兩個生理上無法「自然」懷孕生產者,產生出不一定有完全血緣關係的下一代,如此,只為了滿足多元婚姻主體「想當父母、雙親」的「人權」。

 

試想,這些未來出生的孩子們,在人倫、輩份、婚姻原本應該被保障的人權呢?孩子們未來要找誰問這些問題是怎麼產生?為什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?又或者,與這位孩子有人類最古老且自然的血緣關係之父母,卻被「法律設計」為跟孩子沒有法律關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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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興望法律事務所負責人葉光洲律師分析,為滿足多元婚姻主體「想當父母、雙親」的「人權」,犧牲了什麼?(圖 / shutterstock)

思考點:可謂人類歷史上存在已久的「奴隸制度」

從網路上輕易可查詢出,全世界極少數開放代理孕母的國家,所呈現出來的資料都顯示,提供精卵、子宮者,絕大多數是透過金錢作為對價,而非來自於親情關係

 

從國外案例發現,接下代孕工作者的背景,幾乎是貧窮或知識水平較低或單親婦女,為賺錢而甘願出借自己子宮,以自己身體主權來交換金錢。因此,優質的精卵、子宮絕對是市場上奇貨可居、眾所追逐。

 

葉光洲分析,多元婚姻主體追求的代理孕母人工生殖,外表上雖包裝為「保障多元婚姻主體的人權」,但骨子裏,可謂人類歷史上存在已久的「奴隸制度」

 

當人覺得自己無所不能,所有「人權」皆要被滿足,卻不願意接受任何限制時,權勢武力高者自然奴役著其他較為弱勢的一群,如此產生的下一代,該何去何從?人一旦被「商品化」,利益牽扯下,倫常問題是否會被踐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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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孩童生命的主權何在?未來的孩子們該喊誰爸媽?(圖 / shutterstock)

放過孩子一馬吧!用成熟的生命來「收養」

當代孕生出來的孩子有早產,先天性疾病遭棄養時該由誰負責? 沒有「養不起」的問題,但有可以輕易棄養孩子的父母?代孕時,若於難產而死,其人權該如何歸屬?

 

事實上,婦女團體亦曾主張,代孕只為了滿足少數人傳宗接代、延續血緣的渴望,卻讓社會付上極大代價,一方面增加婦女死亡風險、不利胎兒健康;另一方面則是弱勢婦女更受剝削,罔顧孩子的生命主權。

 

從神的心意來看,舊約聖經女子哈拿不能生育,在當時生養眾多、多子多孫的時空背景下,哈拿備受嘲諷,她愁苦不能生育而一心求子,不住禱告後才於神的應允下,成功產下撒母耳,並獻給神成為先知者。這也是在神的計畫裡。

 

若從整本聖經來理解,所有不孕、不幸的人、不體面的肢體,也都是神所允許發生的,並非由單方面的好或不好來定義。

葉光洲最後提醒,回到「生命本質」而言,能夠給予新生命合適成長環境,才是「家」,更是第一要務。華人傳統農業社會,亦早有童養媳、送給親友寄養的事。

 

現今,科技醫療相對發達的世代,對於無法自然生產的人來說,社會法律上的人工生殖法、收養制度已相當完善,可做為「想當父母」的平台;異性戀父母,已有「收養」制度,對於一方有生育障礙的父母,也有「人工生殖」的科技與制度,這是維持人類代代發展的最大限度。如同婚姻不能多元,子女的誕生也不能多元。

 

他鼓勵,基督徒不孕夫妻、身心靈成熟的單身姊妹,都可以採取「收養孩子」的方式,讓每一個新生命,有機會得到可能最好的生命照顧,才為神創造繁衍的美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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