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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目終究是要定睛在神,而不是人。

眼目終究是要定睛在神,而不是人。

有位朋友跟我聊起了王建民事件,話鋒一轉,他說:「職業球壇的誘惑這麼多,哪天萬一是林來瘋還得了!」

怎麼著?現在大家可都知道林書豪是基督徒耶!基督徒又怎樣?大衛王不就出了更大的包!古往今來,多不像樣的基督徒都有,卻總未攔阻福音。

不是說不倫戀沒什麼,《聖經》對此種行為是嚴加撻伐的,這是犯罪,而且是十誡之一。但實在不必將目光定睛在「人」的身上,人都是軟弱的,是人就難免犯錯。我們不要把人當作模仿與效法的偶像,要效法的只有耶穌基督。

人們可以因為像林書豪這樣的基督徒而願意對基督信仰多所了解,進而被耶穌吸引,願意成為基督徒,但我們是神的兒女,所信的惟有耶穌。

當然要常常活在主裡,求聖靈讓我們對罪有一種敏感,得以遠離罪的試探,靠主得勝。但說實在,要完全沒有過犯,很難很難。真的,永遠別把話說的太滿。「不是我不明白,這世界變化快。」大陸歌手崔健唱的。

然而即使犯了罪,若願意認罪並且悔改,神仍會保守,再一次將我們挽回。詩篇37篇24節:「他雖失腳也不致全身仆倒,因為耶和華用手攙扶他。」

我倒真心希望有人向王建民,尤其是他的妻子傳福音。饒恕是一個極為困難的課題,但若有神在他們中間,就能安慰受傷的心,重新恢復彼此的關係。

世人關心台灣之光是否黯淡,我更關心他們靈裡是否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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