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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shutterstock)

我被半夜推出門口,因為我站在爸爸這邊...

一個孩子對媽媽提出家暴的案件:

 

「我知道爸爸外遇很糟糕,但爸爸很愛我們,但我表現出喜歡和思念爸爸,就被媽媽和外婆罵,我記得有一次爸爸帶我們出去玩,買玩具給我們,帶回來就被丟掉,我問媽媽為何要丟我的玩具,我就被賞耳光...

 

然後我記得我說,如果我是爸爸,我也不要這樣的家,結果我被用棍子打到棍子斷了…,然後我被半夜推出門口,因為我站在爸爸這邊。

 

但我真的很愛爸爸和媽媽,為什麼他們兩個的事情,讓我必須承受這一切,我需要每次都被打,只因為我想念爸爸...」

 

這一切無解和無言,外遇不是個人情感問題,受害者不只有配偶而已,有時孩子比配偶傷更重。

 

(文章授權/吳孟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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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孟玲

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。自民國八十三年起作為執業律師迄今。曾任臺北市中正區、大安區、北投區、萬華區之法律服務律師;勵馨基金會、現代婦女基金會、新女性聯合會、新北市家暴中心之律師;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律師及審查委員;教育部性平委員、臺北市教育局性平委員、小聯會性平總召;臺北律師公會第二十七屆理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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