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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shutterstock)

神說:「要有光。就有了光。神看光是好的。」光是好的,它是粒子又是波動。兩種矛盾同時存在不可分的一體裡,似是而非、聚於一身。光,就是一種弔詭的存在。而創造主竟說這種弔詭的光是好的…

歷來科學家都喜歡探究光。被譽為史上最偉大的科學家艾薩克·牛頓(Issac Newton),也不例外的躍進研究光的行列。

 

光學探討起源於古埃及、中國西周,以特製透鏡聚光取火,到了17世紀才有更系統的研究。1670年,牛頓任教劍橋大學,進行稜鏡實驗,發現普通白光經稜鏡折射成各種顏色的光。

 

作為古典運動力學大師,牛頓在其著作《光學》裏,自然認為光是由非常奧妙的粒子或微粒組成的(所謂「光微粒論」),這些微粒遵守運動定律,解釋了光的直線移動和反射性質。但是,其他科學家們,如克里斯蒂安·惠更斯(Christiaan Huygens)、詹姆士·馬克士威James Maxwell)等,卻不如此想,認為光非實在粒子,而是一種「波動」(Wave),以說明光的折射、繞射等現象。

 

於是「波動論」與「微粒論」,成為近代科學上探討光的大辯論,糾纏2百餘年。

 

20世紀初,量子力學興起,發現光的靜止質量為零,它在真空中傳播速度是已知速度的極限,稱作「光速」。最重要地,光是同時具有波動和微粒二重性(Dualism)的詭異存在(Being),幾無前例。物理化學家吉爾伯特·路易斯(Gilbert Lewis)遂將光命名為「光子(Photon)」。

 

按理說,波動是擾動,可使傳遞路徑上的實存介質作同一形式振動,但不會傳遞介質,並且傳播速度有限。而粒子是實實在在有形有體,具有質量。因此是「波動」者,就應該不是「粒子」;反之,是「粒子」者,就不該是「波動」。因為波動與粒子是「對立」的。

 

但奧妙地,光竟然是粒子,又是波動。兩種對立或矛盾同時存在不可分的一體裡,哲學上稱作「弔詭」(Paradox):似是而非、似非而是,聚於一身。光,就是一種弔詭的存在。而創造主竟說這種弔詭的光是好的。

 

《聖經》說:「按肉體說,耶穌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按聖善的靈說,因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」(羅馬書1:2-3)可見的肉體和不可見的神靈是相對立的:但《聖經》說:耶穌是「人子」,耶穌也是「神子」—也就是神。

 

一個有限的人性與無限的神性,同時在耶穌身上。照邏輯說,是神就不應是人;反之,是人就不應該是神。但弔詭地,耶穌是完全的神,祂也是完全的人;就如同光子是粒子、又是波動,您說神奇不神奇?宇宙現象(光子)、歷史事實(耶穌),竟同為如此。

 

「萬物是藉著耶穌造的。」(約翰福音1:3)被造物反映出造物主的本質,就像一部車反映出設計者的理念一樣:弔詭的耶穌,創造出弔詭的光子。神人兩性的耶穌,創造出又是波動、又是粒子的光且光是好的,因為創造光的神是良善的(God is good.)。

 

讀著牛頓的故事以及近代科學史,總是令我掩卷沉思久久;《聖經》所述的奧秘,沒有違反科學之所見啊。我確信,耶穌如《聖經》所說,是永生真神耶穌是完全的神、也是完全的人。

 

(文章授權/潘榮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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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榮隆

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系榮譽講座教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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