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法官判決為台灣司法帶來新氣象,面對高度思維的案件審理,判決出爐將帶出什麼省思?對於基督徒,可以有哪些提醒與裝備?
「擔任國民法官,能否彰顯神的心意?」吳必然指出,作為一位國民法官的基督徒,儘管不需刻意強調信仰原則的內涵,但要在引導提問中,表現出敬畏神的形象與心態。
日前,台灣國民法官判決出爐,首例案件為婦人因家暴而殺害其丈夫,經由3天的審理最終判決7年2個月有期徒刑,儘管判決結果有些爭議,但審理過程受到肯定,也為台灣司法創下新的里程碑。
台北樣教會牧師,也是資深法律顧問的吳必然律師認為,首例國民法官案件會是好的開始,尤其新制度的實施呈現正面影響,將來會帶動擔任國民法官的意願提高,也能增進國民對法律知識的理解。
國民法官判決有「正面影響」
對於國民法官的參與,吳必然表示,由於人民對司法體系的不信任,藉由此次實際進入判決過程,而能「建立人民信心」為目的,帶來正面影響。
不可否認,審理程序是高度思維、論理、分辨和判斷的過程,職業法官必定會更加謹慎,在精神花費上也會多出許多。
他說明,國民法官不見得都有豐富的法學知識,必須仰賴職業法官的解釋,而整體過程被賦予的意義,也正是受社會大眾所檢視。
再者,要達到國民法官的標準也不容易,尤其在評斷和檢視上,較容易充斥著人的想法,個人意見可能無法符合案件審理的調查標準,較無助益。
針對首例國民法官的判決,他指出,審理案件過程僅花了3天的時間,證實「集中審理」帶來較有效率的判決流程,加上主責的法官也聲稱,國民法官的判決相較於職業法官差異不大。
(註:集中審理,係法院在受理案件後,暫不開庭,由兩造先行交換書狀至相當程度,再由法官定期審理,在開庭前,雙方已先將爭點釐清,並提出證據,待正式開庭時,只需就爭點提出攻防,如此,只需集中開幾次庭,即可以結束。)
不過,他也提及,當相關案件慢慢增多之後,其中的組合將會有更多變化,儘管首例案件帶來正面效應,但往後也可能會有負面爭議發生。
國民法官彌補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,也使職業法官在案件審理上更加謹慎。(圖/shutterstock)
秉持信仰原則,作出國民法官判斷?
某些基督徒認為,擔任國民法官要具有較高標準的信仰倫理,但,吳必然卻不同意這樣的說法,也不傾向以信仰價值觀,凌駕一般道德觀點。
當基督徒以信仰作為判斷依據,似乎會讓人認為有不一樣的法律道德標準,甚至以信仰原則與世俗倫理作切割。
他認為,神放在人心中的理念是一樣的,只是基督徒會以聖經作為依據,但不見得會與非基督徒不一樣的道德標準,反倒是要從當事人的角度,給予適當的價值判斷。
對於判斷上的思考,他強調,我們應避免陷入「律法主義」的審理方式,反倒要真正去理解案件當事人行為的背後因素,包括生活背景、人際關係和創傷疾病等等,並思考如何以法律上的補償保障他們的權益。
事實上,審理中很難以「信仰原則」作為道德判斷的劃分,因為人類心中會有「良知」作為依據,這是上帝賦予每個人的判斷準則,並不會因著信仰不同而失去普遍的道德倫理。
因此,基督徒應思考,在審理過程中,信仰可以發揮什麼作用?
基督徒有聖經教導作為判斷依據,但不必刻意凌駕於一般道德觀點之上,避免陷入「律法主義」的論斷之中。(圖/shutterstock)
審判中,引導人看見信仰的提問
國民法官沒有被賦予主導審判的職責,而是要扮演好「提問題」的角色。
吳必然相信,基督徒擔任國民法官要以「彰顯神心意」為原則,除了以提問的方式引導審判中的思考,也能透過聖靈的提醒,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思考,實踐愛人如己的表現。
「提問中,讓人看見敬畏神的態度!」他指出,當心中有上帝的同在,我們便能在行為表現上呈現出基督徒的形象,也能在審判過程中活出神的生命。
另外,基督徒也要看重自己在審理的位子,以及對案件資訊理解是否充分,並且運用從神而來的權柄判斷是非,才能夠避免陷入「論斷人」的情境中。
若基督徒真正擔任國民法官,吳必然勉勵,被選到也會有上帝的旨意在其中,除了禱告交託、得著平安,也可以憑著這處經文「願你的國降臨;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(馬太福音6:10)」中歸榮耀給上帝,發揮信仰的影響力。
吳必然建議,基督徒應以「提問」的引導方式,彰顯神的心意而榮耀上帝,帶出審判中的公平正義。(圖/吳必然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