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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shutterstock)

除了做了「不該」做的事;那些「該做」卻沒去做的事,在上帝的眼中,達不到祂標準的,就叫「罪」。但更美的是,耶穌祂不是定罪我們,而是解決我們的問題...

經文:【撒上16:7】…因為,耶和華不像人看人:人是看外貌;耶和華是看內心。

 

感謝主!耶穌在聖經裡面所行的這一個很特別的神跡,讓一個癱子能夠站起來行走。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,有一個更重要的事情是,耶穌說了一段話說「祂有赦罪的權柄。」

 

昨天和你分享,祂有沒有赦罪的權柄,我們先來看到底什麼叫做罪。什麼是罪?聖經裡面所說的罪有不同的層面,跟法律、道德、教育上所談的東西不太一樣。

 

聖經裡面所講的罪,不只是那些不該做的事,殺人、放火、姦淫、偷盜…。聖經裡面所講的,也包括那些該做的事我沒有去做,在上帝的眼中,我們達不到祂的標準,那叫做罪。

 

而今天要跟你從另外一個角度上來看,什麼是罪呢?上帝看的不只是人外面的動作,剛才講殺人、放火、姦淫、偷盜,都是外面的動作。

 

你做了這樣的事情,你被抓到了,哇,你犯罪了,你要為你犯的罪付代價。但是聖經裡面有一句話說「我們的神不像人看人:人是看外貌,神是看內心。」

 

外貌表示說,我們外面的動作、我做出來的事。內心呢,是我沒有做出來,可是我裡面有這樣的想法。那個意思是說,神不只看我們外面的動作,神也看我們裡面的動機。

 

我也許還沒有做出來,或者我不敢做出來,但是我裡面有沒有這樣的想法呢?

 

比如說,我沒有殺過人,但是我裡面會不會恨一些人呢?

 

比如說,我從來沒有放火去燒人家的房子,但是我裡面會不會有一些那種想要報復的動機呢?

 

比如說,我從來沒有去強暴過任何一個異性,但是在我的心、腦子、我的思想裡面,有沒有一些那些不乾淨的、情欲的、那些汙穢的那些淫念呢?

 

比如說,我沒有偷過別人的東西,但是我有沒有貪戀過別人所擁有的呢?我的心裡,就是想說,為什麼他有?為什麼我沒有?我是不是也滿想得到?

 

上帝不只是看人外面的動作;也看人裡面的動機。

 

這兩天跟你分享,不只是不該做的事我有沒有去做,也包括該做的,我沒有做。不只是外面做出來的動作觸不觸法,也包括裡面的動機,因為祂鑒察我的心思。

 

可是用這個標準,人就會承認說,哪一個人敢說,我全然都是乾淨的,全然都沒有這些。我覺得更美的是,耶穌祂不是定罪我們,祂是解決我們的問題。

 

也許你生命當中也有一些「很討厭」。我就很討厭我這樣,我真的很生氣,每次我不該講的話我就講了,不該做的我去做了。我非常討厭我自己這樣,可是我改不了。耶穌不只是定罪我們說,你看,你就是很糟糕!祂解決我們的問題。

 

試試看,帶著我這個人最誠實的本相來到祂的面前,祂解決我的問題。

 

Youtube/ 20210120恩典365 - 四個朋友 17.罪:動作與動機 : 將真實的本相帶到神面前

(文章授權/寇紹恩牧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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