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s-details
(圖/shutterstock)

一樣付出勞/努力、付上代價,但思維完全不同、出發點、認知完全相異,結果更是天差地遠…

耶穌曾教導天國好比一個人往外國去,找他的三個僕人來,將自己的家業交給他們,一個給了五千、一個給了二千,一個給了一千…….(馬太福音25:14-30)相信我們都很熟悉這段經文。

 

讓我們想一想:領五千與兩千的到底做了什麼?

 

根據中文和合本的翻譯,他們去「做買賣」,這個字的意思是付出勞/努力,產出、賺得。

 

那麼,那位另領一千的呢?他去「掘開地,把一千埋起來!」

 

我們千萬別以為「掘開地埋錢」這很容易,事實上,和合本翻譯為「千」實際上是「他連得」,大約是一個人「六千天=十六年多「的工資」。

 

他需要花多大的力氣、勞力、努力去挖掘一個大洞,把高達16年多的工資埋起來,再回填土地。

 

一樣付出勞/努力、付上代價,但思維完全不同、出發點、認知完全相異,結果更是天差地遠!

 

這位努力挖地埋錢的人被主人定義為「又惡又懶」,想必他一點也不服氣吧!

 

看重自己是被信任、託付產業的人,成為了付出勞/努力的經營者,倍增了主人的產業!事實上,這兩位已經是主人的「家人」甚至是兒子!

 

看主人是「嚴厲」難搞,以至於自己「害怕」而付出勞/努力去挖地埋錢的人,成為一名「甩鍋」主人、對主人「毫無所知」的「外人」!

 

你勞/努力去對於主的產業做出什麼?

是勞/努力去濫/誤用主人產業?還是經營倍增/善用它?

 

千萬不要只是抱怨自己的勞/努力沒被看見/誇讚!請檢視自己是在挖地埋錢?還是在經營倍增!

 

千萬別勞/努力去「又惡又懶!」

 

(文章授權/葛兆昕)

author

葛兆昕

現為屏東和平教會主任牧師。

分享
意見反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