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不好是一種罪嗎?3點實用建議

有些基督徒認為,在各個領域都要達到「卓越」的標準、為神而做。但這是否等於,若表現不佳就是犯罪?約翰.派柏(John Piper)牧師從保羅的教導中,整理出3個給基督徒的建議—判斷卓越的標準不是「二分法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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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在《渴慕神》網站,有讀者迪倫(Dylan)來信。他分享,約30年前,教會基督徒針對敬拜事工,有不同看法。有些人引用撒母耳記下24:24,「…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─我的神…」,強調要付出努力與練習,把演奏技巧磨練至幾近完美,並將卓越的演出獻給神。

     

    迪倫與另一些人則認為,不僅是追求演奏技巧的卓越,還要擁有寬恕等品格,包含對於演奏不夠完美的基督徒,展現出耐心與寬容的態度。他不確定,到底哪個才符合真理?

     

    歌羅西書3:22-24,保羅勸告基督徒要為神工作。「這是否等於,若工作中未達到卓越,就是犯罪?」此外,要如何將神的命令,應用在生活中?是否要為工作鞠躬盡瘁?

     

    約翰.派柏牧師提出他的觀點,以及聖經教導的3個實用建議...

     

    是否讓人更靠近神?

    有比追求卓越更重要的事情!以上述讀者經歷為例,相較於音樂技巧、技術、設備、環境等,更重要的是,這個服事能否讓人更認識、遇見、愛、信靠、享受、服事「神」。因我們所做的一切,都是為了達成此目的。

     

    有兩種情況會讓人「分心」:第一種是粗製濫造的服事,會讓人不斷分心;反之,過度華麗的技巧,也會阻礙人在靈裡與神相遇。他在準備講道時,亦會如此思考,若講道不夠清楚、簡潔、有錯誤,人們將會無法理解神的話;但若詞藻華美,以至於讓人轉移焦點,未定睛於神,也是另一種失敗。

     

    因此判斷卓越的標準,並非是技術的好壞,而是「能否領人更靠近神」。

     

    對於卓越的3項教導,保羅在歌羅西書3:22-24教導,「你們做僕人的,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;不要只在眼前侍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。無論做什麼,都要從心裡做,像是給主做的,不是給人做的。因你們知道,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,你們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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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避免當偽君子

    經文提到,不要只在「眼前」侍奉。意思是,不要僅在表面討好人,但內心根本不關心對方,也不在乎工作品質。換言之,若試圖想給老闆、師長、配偶、朋友留下好的印象,但暗地裡偷工減料、陽奉陰違。這種心態,將嚴重影響工作,也非神所喜悅。

     

    不要做偽君子!打從心底順服,踏實地完成主管的要求,盡心竭力達成工作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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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為耶穌工作

    無論做什麼、為誰工作,都要深知,耶穌才是我們真正服事,並要交帳的對象。因此要思考若耶穌是我的主管,我們會如何完成工作,並用何種心態面對挑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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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獎勵來自神

    許多人汲汲營營追求屬世成功,期待用卓越表現換取利益。但基督徒要期盼的獎勵,並非為世上財富,而是屬天的獎賞。因此,要把目光定睛於神。

     

    比卓越更重要的事

    工作表現不佳的人,是否為犯罪?約翰.派柏認為,無法用簡單的二分法判定。 他強調,若一個人盡力而為,就算做出來的結果不夠完美,都不是犯罪。

     

    且卓越,還考慮到許多層面,並非僅有單一要素。例如,睡眠品質、健康狀況、家庭關係、精神精力和其他事項,都可以成卓越的一環。若上述提到的事情,我們都已盡力去做,就可把剩下的部分,都交託給耶穌—祂曾為我們捨命,以至於我們能領受從神而來,白白的恩典與饒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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