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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Filipp Romanovski on Unsplash)

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燒。第三天若再吃,這就為可憎惡的,必不蒙悅納。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;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(利未記19:5-19:8)

今日經文(輪流讀一遍)

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燒。第三天若再吃,這就為可憎惡的,必不蒙悅納。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;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(利未記19:5-19:8)

 

今日亮光(彼此禱告)

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~8節「愛的真諦」讓許多人深受感動、回味無窮。保羅是根據什麼,對愛能有這樣深入的體會呢?相信是根據舊約的律法。因為他三番四次的在書信裡說:「命令的總歸就是愛」(參提前一5);「因為全律法都包在『愛人如己』這一句話之內了。」(參羅十三9,加五14),可見神的律法就是要我們怎樣愛神、愛人。所以當我們仔細思想神的律法,必然對愛的真諦有更實際的了解。

 

愛人如己就是律法最基本的精神,也是本章在定規神子民的人際關係和聖潔生活時最核心的概念。在此,神兩次提到「愛人如己」(參18、34節)。神就是愛,所以神要我們愛人,而且是要用愛自己的心意去愛人。中國人講究的是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,而神要我們做的是「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」(參太七12)。因此本章除了詮釋何為愛人如己,也在詮釋「愛的真諦」。

 

首先,愛是聖潔生命的實踐。經常我們以為聖潔只是不犯罪,或是不被罪玷污,其實聖潔的內涵不止於此。聖潔是神本性的整體概念,而神本性中最偉大的部分就是愛;所以聖潔不是消極的保守,乃是積極的實踐。使徒約翰說:「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祂了,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」(參約壹五3)「人若說:『我愛神』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」(參約壹四20)保羅在「愛的真諦」中,一直用動詞來詮釋愛,相信也有同樣的用意,就是把愛活出來。

 

其次,在愛人如己這樣的誡命中,包含了兩種對象:本國的子民(參18節)及外人(參34節)。本國的子民就是和自己有相同身分、相同呼召的人;以今天來看,就是屬神兒女之間的愛,屬神兒女之間的愛就是信徒最美好的見證(參約十三34)。世人不是由基督徒的言語來認識神,乃是從他們的見證來認識神,這見證就是弟兄的彼此相愛。

 

第34節所指的外人,是指住在以色列人中的外族人,所以愛人如己不只是神子民之間的事,也是他們對外人應有的態度。主耶穌所說的「好撒瑪利亞人」的比喻,就是這個誡命的最佳解釋。如果對懷有敵意的人都要愛人如己,那麼對一般的外人就更不用說了。彼得也提醒信徒:「有了愛弟兄的心,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」(參彼後一7)。

 

今日禱告(同聲唸禱詞)

親愛的天父,求祢讓世人知道祢寬廣的愛,讓我們能越過地域、種族等的限制,活出愛人如己的生命。奉靠主耶穌的聖名,阿們。

 

(文章授權/天聲傳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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