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s-details
(圖/ZOOM聚會影音截圖)

「我們不是活在一哩路的世界,而是活在二哩路的神國。」25日,全國禱告網絡潘劉玉霞牧師從「猶太倫理學」帶領職場祭司,思想「公平及職場應用」。

 

職場對象百百種,聖經甚至明指:末世有危險的人「當躲開」。潘劉玉霞說:「你內裡不能與之相連,以致被牽引出去,行事為人趨像外邦人跟稅吏了。」

 

因馬太福音5:13說,「你們是世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他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」我們若不能被神使用,結局就是丟在外面,這是清楚明白的結果。

全國禱告網絡舉辦「全國職場訓練線上聚集」,來自全台各地逾500人上線參與,一同敬拜禱告,並由劉玉霞牧師、潘榮隆教授及自由編劇齊錫麟主講信息,及「群創光電」副理賴正賢分享見證。

 

本篇報導記錄第一堂,由「全國禱告網絡」總幹事潘劉玉霞牧師分享之內容。國家該如何轉化?若「拆開來看」,國家就是「職場加上家庭」,因此「職場轉化」是非常關鍵的一塊。

  • news-details
  • 無論同事、主管或貿易對象,基督徒來往都當「靈巧像蛇、馴良如鴿」,並躲開「危險的人」。(圖/shutterstock)

你該知道,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。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、貪愛錢財、自誇、狂傲、謗讟、違背父母、忘恩負義、心不聖潔、無親情、不解怨、好說讒言、不能自約、性情兇暴、不愛良善、賣主賣友、任意妄為、自高自大、愛宴樂、不愛神,有敬虔的外貌,卻背了敬虔的實意;這等人你要躲開。

—提摩太後書3:1-5

「要躲開」危險的人,不因對方出賣己心

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」潘劉玉霞以馬太福音18:17說明,教會本身存在兩種人,一是真正的主內肢體,一是外邦人和稅吏,行事為人並不在真理中。

 

商場對象百百種,基督徒不能沒有界限,「躲開」指著不能貿易到「心都賣出去了」,任憑行為與世界越來越像。潘劉玉霞說:「你不能跟這些人內裡相連,以致被牽引出去,行為如同外邦人跟稅吏。」

 

耶利米書4:22,「耶和華說:我的百姓愚頑,不認識我;他們是愚昧無知的兒女,有智慧行惡,沒有知識行善。」但猶太人從小就要學會妥拉(律法),怎麼可能無知?這是什麼意思呢?

 

無知,並不是沒有知識,而是「愚頑、不認識主」,此類人無法理解神的話、無法受教,讀經卻無從應用實踐。即使人在教會,也可能「愚昧無知」,表徵是「無力行善、沒有辦法使好的事情發生」。

 

耶利米書第5:21,「愚昧無知的百姓啊,你們有眼不看,有耳不聽,現在當聽這話。」我們當有可聽的耳,活在「順服神而更新變化」的活潑生命裡。以下,透過猶太倫理學思想職場應用,例如「商場談公平」,而聖經公平觀是甚麼呢?首先,須嚴肅以對自己「有否偷盜」。

  • news-details
  • 神看「欺騙」也是偷盜,例如:因想貸款或買東西,誇大了自己的償債能力,以致騙取別人信用託付、借款或投資,此類行為都是「oshek」。(圖/shutterstock)

從猶太倫理學看「不要偷盜(oshek)」

十誡說:「不要偷盜(出埃及記20:15)」,希伯來文「偷盜」有三個字:「gezeila、geneiva及oshek」,今談「oshek」。當人有能力,卻拒絕還債、不付款給提供服務或商品的人,其實就是偷盜。

 

「oshek」的意思指「從他人手中奪走某些東西」及「可以還錢卻不做,讓賬務仍掛在那裡」,有能力償還卻拒絕如此行;但若根本無法償還,並不違反oshek,但仍應保持「積極心態」面對債務。

 

律法有其平衡處,聖經也提醒另一方(債主)「借給人不指望償還(路加福音6:35)」,但若是借錢者就當積極還,如:欠人100塊,身上有50塊,可吃30元的麵、還20塊,不要吃50塊、不管100元欠款。

 

偷盜也包含「拒絕支付小錢」,自認欠很少沒有關係,例如:訂了1015塊的東西,但在未經賣方同意下,只付1000塊,硬是虧算別人15元,這在神的面前,一樣是oshek偷盜。

 

神是輕慢不得的,偷盜極小也是重罪

又如:身為房客刁難房東,讓對方一直收不到租金,且想藉此讓對方索性不收。潘劉玉霞說:「即使無法一次還完,也要在能力範圍慢慢償還;不要不積極還債,讓重擔跑到債主身上,這是偷盜。」

 

聖經看oshek是嚴重的罪行,即使有些我們看來事小,但「十誡」是神呼召摩西上西乃山領受、親手寫下的,摔碎了還要再寫,「所以,我們不要輕看,更要能實踐。」

 

而公平除了不可偷盜,也包括「不要剝削」。聖經特別看重如何對待此三種人:寄居的、孤兒及寡婦(弱勢族群)。「不要去虐待、輕看或欺騙這三種人,因為就猶太倫理學來說,這就是流無辜人的血。」

 

潘劉玉霞提醒,當特別留心對待弱勢群族的態度,日常生活或作事時,你會趾高氣昂嗎?行事為人,有否無意間欺壓了弱勢?神看此事與「流無辜人的血」是一樣的。而若對待弱勢,能有加倍憐恤是好的,雇主以此維繫與受雇對象關係,將能保持良好倫理,神也將樂意賜福。

 

如耶利米書7:5-7,「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,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,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;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,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;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,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,直到永遠。

  • news-details
  • 公平,也非齊頭式的平等,例如:安置拆遷戶,分配給每個人土地大小一樣,但若有戶家人數特別多,分完生活空間更小,這是不公平的。(圖/shutterstock)

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聖經超凡的「善待」

而聖經超凡的概念是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,用淺顯的字揣摩是「款待、善待、恩待」之意,潘劉玉霞說:「聖經所謂的公平,也包括如何善待別人。」

 

撒母耳記上24:17-19,掃羅對大衛說:「你比我公義;因為你以善待我,我卻以惡待你。你今日顯明是以善待我;因為耶和華將我交在你手裡,你卻沒有殺我。人若遇見仇敵,豈肯放他平安無事地去呢?願耶和華因你今日向我所行的,以善報你。」善待,遠遠高過人以為的公平。

 

兩人打仗,遇到仇人當然可以殺掉對方,但大衛用了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並沒有殺害掃羅,而此事神並不以為小,大衛的賞賜是大的。

 

華人理解善行停在慈惠,但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的「善」和慈惠不同,是「愛仇敵,或借給人不指望償還」,而如此行「必作至高者的兒子;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(路加福音6:35)。」

 

馬太福音第11:30,「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,我的擔子是輕省的。」耶穌善待我們,賜下恩典、加予力量,祂的恩慈是「善待且領人悔改」;我們本該死,神卻反而甘心為我們嘗了死味,捨命代贖。

 

善待即「對方犯了罪該死,但你卻沒有置他於死地,反而代替了他」如同神一樣,基督徒如何應用「善待」?聖經明說:「你們的仇敵,要愛他!恨你們的,要待他好!咒詛你們的,要為他祝福!凌辱你們的,要為他禱告!(路加福音6:27-28)」

 

神也明說:「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甚麼賞賜呢?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?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,比人有甚麼長處呢?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?」基督徒當完全「像天父完全一樣」(馬太福音5:46-48)。

  • news-details
  • 神相當看重我們對待弱勢者的態度,並期許我們「善待」他人。(圖/shutterstock)

要完全,就要走第二哩路

第一哩路是幫助窮人、寡婦及寄居者,是律法要求的公平層面;第二哩路就是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,超過責任義務,如同神恩待人。

 

潘劉玉霞舉猶太經典故事,一個工人搬運酒瓶時,不幸滑跌摔碎所有酒瓶,公平原則是什麼?打破就要賠償,工人有義務支付巨額賠償,但法官考量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,就會思考:第一,雇主有沒有妥善保護工人?第二,搬運工是窮人還是富人?第三,老闆賺錢是否快速?

 

而老闆的確賺錢容易,故法官最後判決:一,老闆須放棄訴訟,因就猶太律法不會成立,二,老闆仍須支付搬運工工資,三,由老闆承擔損失;或許,有人會想「有錢就倒楣?」但潘劉玉霞說:「不是的,老闆恩待了工人,神會給予大賞賜。」恩待,是屬神之人獨有的美德。

 

潘劉玉霞說:「有錢的人,是神有更多要求的人,因為財富不是你的,是神的,是祂願意你去幫助窮人,不是要打『公平的』官司,而是去恩待弱勢。」

 

面對職場,你是否準備好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?

反思我們與神之間,我們不是就如同那搬運工嗎?曾搞壞了多少事工?弄砸了多少情況?但神從未按「公平原則」處罰我們,而是用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來恩待。

 

大衛堪比偉大的王,因為他恩待掃羅,在可殺之時留下了對方生命,今日許多宗教行了很多善,其實只是那一哩路,屬世界倫理,而屬基督的要跨越,「祭壇的能力不只做人能做的,更要顯出神在我們裡面。」

 

要為仇敵禱告,祝福他、接待他,因主在我們裡面成了力量,商場不乏出賣情事,而你有準備好「lifnim mishurat hadin」嗎?準備好作此工?準備好如此見證神?準備好一個赦罪之恩嗎?

 

而當我們恩待人時,賞賜是大的,將如神完全,「因為主在我們裡面,寬廣了生命,於是能承受更大的產業跟祝福。」如此運行天上法則,天門豈會不打開呢?我們本不屬這世界,讓神國充滿,就有屬天力量。

分享
意見反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