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的爸媽自己孝順,並且每個孩子都有孝順責任(工作忙,沒同住,嫁出去,都不是可以卸責的理由)如果你無法一起承擔照顧責任;就沒資格說:「我不同意」因為照顧爸媽責任,不是某個孩子的責任。
誰最機車?
在《不夠善良的我們》有關兩個媽媽的長照議題,讓我很有感...
大嫂在討論是否要把失智的媽媽送安養中心的時候,簡慶芬說:「怎麼可以把媽送到那個地方」,大嫂講了一些照顧失智者的辛苦和無奈。
簡慶芬說:「不同意」,大嫂就冷冷地說:「還是我把媽交給你?」之後簡沉默,後來回來跟老公講這件事情,他們還說大嫂很機車。
然後簡慶芬和老公在討論這件事情,何瑞之說:「如果媽怎麼了,就把工作辭了」(理由是他認為老婆沒有很愛工作),簡慶芬又跳腳說這怎麼行:「我不想被困在這裡。」
然後在婆婆跌倒後,何瑞之冷冷地說:「雖然大嫂很機車,但至少把媽媽接回來同住。」他在講這句話的時候,那種咬牙,讓我覺得其實何先生,你最機車...最後簡慶芬就只好辭職在家照顧婆婆...然後我看到一個越來越枯萎和怨懟的女人。
這讓我想到,為什麼爸媽有狀況,大部分都期待「女兒」、「媳婦」辭職照顧?「兒子」呢?就因為「要工作」合理化,可以只當「假日孝子」或只出錢然後偶爾來看的打卡孝子...
就因為你的工作錢不多、你也沒那麼愛工作...所以我很愛工作、這工作賺錢就可以成為你叫別人犧牲來照顧的理由?!
何先生,你想當孝順的兒子,你不想要有遺憾或不肖子的臭名,我都能理解,但你知道嗎?之後從早到晚的把屎把尿工作,或許有外傭,但那種隨時on call的壓力;你幾乎沒有做,因為你在公司追其你的夢想,然後又可以說「我做這些還不是為了我們的家」。
以一個婚姻律師在處理這些,除非離婚的時候你會把這幾年的錢都老實一半的給老婆,否則你只是要你老婆把工作辭掉來做原本你要當孝子應該做的事情,得到的就只是「謝謝」,說真的,我覺得你最機車。
簡慶芬真的辭職把婆婆接到家裡來照顧,這時的噩夢真的開始,所有的一切都像是幫傭的工作,這是一種很辛苦的事情,就在這些日子裡的彼此拖磨下,她甚至心裡有了「怎麼還不趕快死」的黑色聲音跑出來,但此時的她又會覺得定罪和控告自己,這些就是長照者的悲鳴,這些都是因為「何先生」你的孝子夢,卻要別人替你來圓的。
身為長年陪伴失智家屬的我,我最討厭的就是那種「出一張嘴」,例如當主要照顧者抱怨長輩各樣脫序,你就冷冷的說:其實爸媽也只是失智而已,你要更有耐心和同理呀。
或者故意說:我會跟我小孩說,以後我老了,不要這樣對我這麼沒耐心喔!甚至如果長輩有個閃失,就一副「爸媽就是會@$%,你不會多注意一下嗎?早知道就請看護還比你好」如果說真的無法照顧,要送養護機構,「怎麼可以這樣,爸媽好可憐,這樣很不孝」。
以前我們有發生類似狀況,我就是那種會一個撲克臉,然後直接說:「你那麼有愛,那麼有智慧,那你帶回去照顧」,此時一聽到可能要把這個責任輪流時,馬上就去找好的長照機構的聲音出來,因為「嘴巴孝子」最容易。
自己的爸媽自己孝順,並且每個孩子都有孝順責任(工作忙,沒同住,嫁出去,都不是可以卸責的理由),如果你無法一起承擔照顧責任;就沒資格說:「我不同意」因為照顧爸媽責任,不是某個孩子的責任。
最後,如果你希望你的配偶能一起來孝順,那麼你先讓你的配偶覺得「被愛」,被你父母愛,也要被你愛,因為他們不是義務要當看護(外傭還有薪水和放假),他們原本是沒有責任和義務要同住和照顧的,他們願意,是因為「愛你」,請你不要隨意消費別人這一份寶貴的愛。
我寫這一篇,不是要倡導「棄養」「不孝」,而是要倡導「不要只當嘴巴孝子」,並且「媳婦沒有義務辭掉工作來照顧你媽媽」,因為孝順有很多種方式,如果你要選擇「同住照顧」這種最困難的方式,你要想的是「你自己來當主要照顧者」,而不是「你的工作不值錢,所以你應該辭職來照顧爸媽」如果這樣,其實你最機車。
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。自民國八十三年起作為執業律師迄今。曾任臺北市中正區、大安區、北投區、萬華區之法律服務律師;勵馨基金會、現代婦女基金會、新女性聯合會、新北市家暴中心之律師;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律師及審查委員;教育部性平委員、臺北市教育局性平委員、小聯會性平總召;臺北律師公會第二十七屆理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