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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Netflix facebook)

最近有部台劇「第九節課」在排行榜上,網路上就師生戀的討論度很高。就法律觀點如何看待師生戀?

最近有部台劇「第九節課」在排行榜上,最近有接了要去校園演講類似議題,並且我很喜歡薛仕凌演技,因此就看了。劇情在講師生戀,而網路上就師生戀的討論度很高。就法律觀點如何看待師生戀。我個人的想法是:

 

一, 就師生戀本身,既然是戀,就是情感問題,師生戀就「年齡」或「上下關係不對等關係」,因此認為這是不適合的。就師生戀,有時學生要的是「愛」不是「性」,但最後都會過山洞。

 

在探討師生戀議題,通常大家在意的不是「戀」本身,而是「戀」而後的「性」,以及「不戀」之後可能會有的「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」,甚至因為這樣的師生戀可能有「侵害配偶權」的問題:

 

1,現在所有講到的戀,但幾乎很少是單純柏拉圖式的戀愛,大多會越過尺度有性行為,此時如果學生未滿16歲,不管性行為(或猥褻)是否合意(雙方你情我願),都觸犯刑法第227條。

 

2,若學生年滿16歲才被發現跟老師有戀情,但後來發現第一次與老師發生的性行為或猥褻未滿16歲,老師仍舊觸犯刑法。

 

3,縱使學生年滿16歲,但師生應該屬於「教育」或「訓練」關係,仍有可能構成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罪。

 

4,甚至有些看起來是師生戀,其實一開始可能是妨害性自主(例如,另一齣台劇「她和她的她」,想不到我連追劇都可以觸類旁通!),但在無可奈何情形下,變成別人看起來的師生戀。

 

5,至於倘若這師生「單戀」,單戀的一方不管是老師或學生,對另一方有激烈且違反其意願的性騷擾甚至性侵害行為,這可能又屬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範圍。

 

6,又有一些師生戀之後,一方想要結束,但另一方心有不甘,用各樣方式恐嚇威脅或散布裸照等,此時可能也有觸犯刑法恐嚇罪或妨害秘密罪或散佈猥褻物品罪等。

 

7, 在我們處理的實務上,也有不少學生在不知情(不知一方已婚)的情形下,成為所謂的「小三」或「小王」,此時可能也有侵害配偶權的問題。

 

二, 至於如果像劇情裡一開始是學生對老師有強烈的依戀,或者在很多案例中自認為老師對自己有意思,甚至公然追求老師,建議老師應該要將此事報告學校,由學校處理,因為我們在實務上也處理過,學生追求老師不成,反而對老師提出不實的性騷擾或性侵害指控,此時老師有可能會跳到黃河都洗不清。

 

至於「第九節課」這部劇,我個人覺得還好,因為我對師生戀本身並沒有興趣啦。我女兒說,我是不是沒案件太閒了,連「還好」的劇也追完,沒辦法,追劇律師就是要認真追劇然後法律喇底賽呀!

 

(文章授權/吳孟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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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孟玲

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。自民國八十三年起作為執業律師迄今。曾任臺北市中正區、大安區、北投區、萬華區之法律服務律師;勵馨基金會、現代婦女基金會、新女性聯合會、新北市家暴中心之律師;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律師及審查委員;教育部性平委員、臺北市教育局性平委員、小聯會性平總召;臺北律師公會第二十七屆理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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