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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shutterstock)

「棄絕我、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。」神必審判明知故犯之人,不要容讓自己活在黑暗中...

「棄絕我、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。」(約伯記12:48)

 

恩典365,三百六十五天,我們天天一起活在神的愛和神的恩典裡面。

 

神必審判明知故犯之人,不要容讓自己活在黑暗中。

 

活在神的愛和恩典當中,真的是一個很大的祝福!祂的愛、祂的恩典不只是讓我們發現在衪的光中,可以看到我自己的問題;更寶貴的是,祂可以帶我們離開這個黑暗,不再只是住在黑暗裡面,而是離開黑暗。

 

祝福你,無論你的生命當中,正在面對一些什麼…「我怎麼會這樣呢?」

 

謝謝主,耶穌不只是讓我們更清楚看到自己的問題,以至於更深的,不是讓我們活在一個挫折裡面;而是帶我們走出來。

 

祂來不是審判、不是為了定罪;耶穌基督帶來的是救恩。但是這並不表示祂就容忍。

 

「沒關係!大家都一樣…」「你有軟弱是不是?沒關係啦!我也軟弱!每個人都一樣…」不是的這樣的。

 

祂是一位公義的主,沒有什麼黑暗在祂面前可以隱藏、躲避的。聖經裡說,將來有一天,祂第二次再來的時候要帶來審判。

 

祂第一次來,是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,為我們帶下救恩;祂第二次來,在末日要審判。

 

當時那些文士、法利賽人雖然很熟悉聖經、真理;但卻不活在那個恩典當中;繼續活在那個黑暗裡面。

 

上帝不會為一個你不知道的罪去審判你;倘若我們知道自己的罪,卻容讓自己繼續活在那個黑暗當中,神會帶下審判。

 

主已經有一條路給我們,向我們伸手;接下來,是我們的抉擇:要不要把我的手給祂?求主帶們我出來。

我再說,當祂再來的時候,祂要向我們所做的,是審判。

 

我們明白聖經裡所講的,

我們明白真理是什麼,

我們也懂得真理是帶著能力,

接下來是我們的抉擇。

 

求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不是那個容讓自己繼續活在黑暗裡的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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寇紹恩

曾任華視新聞主播、電視節目主持人,現任台北基督之家主任牧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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